关于劳务派遣的纠纷处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同意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同意单位为一同被告。”
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同意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块。因为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置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与时效也各不相同。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别对待。劳动者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同意单位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与同意单位依据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为普通民商案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同意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适用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置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置。进入诉讼阶段,由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且审察仲裁程序和实体处置是不是合法,依法做出裁决。
对于派遣单位与同意单位因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同意理。然后根据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实体上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讲解,依法做出裁决。
以上就是华律网记者收拾的内容,依据以上所提的常识,据此为知识,期望能让你可以有肯定的警惕,对此多一份心眼,不会吃亏后伤心后悔。华律网有在线律师,假如你有任何的疑惑,欢迎你的随时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