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不真实宣传怎么样取证
针对开发商不真实宣传的行为,取证是维权的重点步骤,具体如下:
1.买家应采集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册、楼书等宣传资料,这类资料总是直接体现了开发商的承诺。若宣传资料中存在夸大其词或与实质状况不符的描述,可作为初步证据。
2.买家可拍摄楼盘现场的照片或视频,与宣传资料进行对比,以证明宣传内容与实质不符。
3.与开发商的销售或客服职员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也会包括不真实宣传的线索。
在取证过程中,买家应确保所采集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并尽量保留原始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2、不真实宣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不真实宣传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反不正当角逐法》。
1.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能借助广告或者其他办法,对产品的水平、制作成分、性能、作用与功效、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不真实宣传。
2.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讲解也对不真实宣传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了界定,如片面宣传、对比宣传、将未定论看法当作定论宣传等,进一步细化了不真实宣传的认定标准。
3、不真实宣传的司法讲解有什么
关于不真实宣传的司法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详细讲解。
1.司法讲解规定,经营者具备以下行为之一,足以导致有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角逐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不真实宣传行为:
对产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
将科学上未定论的看法、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产品宣传的;
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法进行产品宣传的。
2.司法讲解还明确指出,以明显的夸张方法宣传产品,不足以导致有关公众误解的,不是引人误解的不真实宣传行为。
3.人民法院在认定不真实宣传行为时,应综合考虑平时生活经验、有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质状况等原因。
这类司法讲解为买家在维权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能够帮助他们更有效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